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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地震式”腐败大案凸显高校“权力病”

来源:法制日报    2009-10-23

   检察官称外部诱惑加内部失守滋生权力寻租
    高校职务犯罪新动向:
    主要集中在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3种罪名上,其中贪污案件最多。
    年龄趋于中年化。其中,30到50岁年龄段为“高发阶段”。
    高学历者居多。
    犯罪主体身份多元化,主要集中在学校领导、主管财务工作的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其中尤以主管人财物审批和受委托经营、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人员居多。
    向基层人员蔓延。一些人职务级别很低,却利用有限的权力牟取利益。

    连日来,湖北省武汉市都是多雾天气。对于武汉大学来说,震惊教育界的罕见腐败案,则是这座百年学府上空更严重的“雾霾”。
    不管是曾经行走在珞珈山下的武汉大学毕业生,还是正在丹桂飘香的校园行进的武大在校生,或多或少都有些“珞珈山水”情结。而连日来,这些洛迦人都经历着相似的心情。在武汉大学学生论坛“珞珈山水”BBS站里,关于武汉大学原党委副书记龙小乐、原副校长陈昭方的帖子纷飞。
    来自官方的消息证实,龙小乐、陈昭方两人因涉嫌巨额受贿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抽丝剥茧
    副校长副书记因基建工程落马     
    国庆长假期间,一个名为“武大常务副校长及副书记被抓”的帖子受到网民关注。该帖称:“武汉大学副校长陈昭方和党委副书记龙小乐,因严重经济问题被抓,其中还涉及多人,正在审查中。整个武大都传遍了。”
    10月9日,一篇《武汉大学副校长与副书记涉嫌受贿被捕》的消息出现在各大主流网站的首页。第二天16时许,该消息的浏览量为1.41万次,半小时后,即增加了近500次。至10月11日16时许,浏览量已激增至3.4万次。

    武汉大学这所百年各校再次“声名”在外。
    10月9日当晚,武汉大学网站发布消息,称“我校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和原校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因涉嫌受贿罪,先后于9月13日和9月26日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昭方被捕后已被免去常务副校长职务,龙小乐在被拘留前已被免去校党委常务副书记职务。目前,此案正在侦查中”。
    据了解,作为武大的第三号、第四号人物的陈昭方和龙小乐都是正厅级干部,地位仅次于校长顾海良和党委书记李健。59岁的陈昭方长期在武大工作,一直主管武大的财务、后勤工作;龙小乐现年61岁,长期在原武汉水利电力学院任职,该校并入武大后,历任武大副校长、副书记,2005年升任常务副书记。
    近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证实,陈昭方、龙小乐因涉嫌受贿等问题,已被检察机关批捕,案件已进入正式侦查阶段。但由于案件尚处于侦查过程中,无论是检方还是武大校方都未能提供详尽案情。
    不过,据武汉大学相关人士证实,陈昭方是9月3日即新学期开学前被捕的,龙小乐则是10天后被捕,两人的办公室也先后被查抄。
    该人士表示,这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近年揭出的罕见大案,官方高度重视,由湖北省检察院直接负责,经数月调查、掌握充分证据后,直接予以逮捕。武大随后召开小范围紧急会议,宣布免去两人在学校的一切职务。记者登录武汉大学网站发现,“学校领导”一栏中已经删掉了陈昭方、龙小乐的名字。
    对于媒体报道以及坊间传闻,10月11日,武汉大学校长顾海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龙小乐、陈昭方是在1999年至2000年左右,武大兴建校外学生公寓时出现经济问题的,但是近期关于此事的一些传言,存在失实之处。他表示,有消息称龙小乐、陈昭方的问题牵扯到武汉大学东湖分校———一所由武大与企业投资近l0亿元、于2000年开办的独立学院,“据我们了解,两人的问题与东湖分校没有一点关系”。
    10月12日,武汉大学校长助理、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校长彭宇文再次面对媒体声明称:该校的基建工作完全由投资方掌控,该校原先的投资人为湖北田野集团和弘博集团,前者控股65%,后者为35%。今年初,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与收购协议,由田野集团收购弘博集团东湖分校的全部股份。目前,该校已投资6亿多元,而不是某些媒体说的10亿多元。该校教学和管理等秩序正常,财务上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据知情人士透露,检察机关是在调查一家民营企业的案件时,将陈昭方、龙小乐作为关联人进行调查的。检方初步调查发现,陈、龙涉嫌受贿的金额至少有数百万元。

“节节攀升”
高校成为职务犯罪新“高发区”
    从“学术腐败”到“行政腐败”,不少人惊呼,清净的大学学府如今也成了腐败案件的“高发区”。而事实上,高校领导在基建中“落马”,已经不算是什么新鲜事了。
    据统计,2005年至2008年,湖北省检察机关共查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97件105人,分别占同期立案总数的10.7%和10.3%。其中处级以上干部42人,占高校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40%。
    分析人士认为,大学以前被普遍认为是“清水衙门”,但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高校的加速扩张,各地大学大兴土木扩建校舍、发展新校区,建大学城成为潮流,许多高校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经济活动主体。与此同时,监管的相对滞后又导致了寻租空间的出现,并滋生出高校职务犯罪这样一个“怪胎”,而基建又成为大学腐败案中最多发的领域,且不少都是窝案———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被查处,同时挖出了8人受贿窝案;武汉音乐学院多个院系一共被查处13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两次案发查处9人;武汉科技大学吴国民、刘光临案发,又牵出其他3人窝案。
    “近两年有6名直属高校领导干部被查处。”中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在公开场合明确表示,目前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数有所增加,校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所上升。

    权力寻租
    检察官析滋生高校腐败四大原因
    高校职务犯罪为何呈蔓延趋势?对此,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应征为记者进行了一番梳理。他认为,高校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四点:
    一是社会上不良思潮和不良商家的“两面夹击”。面对象牙塔外的“花花世界”,一些人心理失衡,便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划”新生活。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视和不断加大投入,高校成为电教设备商、网络商、工程建设商等商家竞相“进攻”的目标,各家各显神通,只要能拿到“项目”感谢费、劳务费等无所不用其极。
    二是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缺失和外部监督机制缺位的共同作用。随着高校推倒“围墙”、开放办学的力度加大,社会腐败现象的影响使得高校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有了客观条件,同样存在易发多发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现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很多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不能从根本上对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很多高校党政一把手更是集人、财、物权于一身,上级疏于监督,下级不敢监督,从而给职务犯罪行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三是管理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目前,高校教学经费的来源,已从过去的单一渠道转化为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除国家拨款外,还有社会捐助、科研经费、学生学费、校办产业等等,学校与社会的交往也日益频繁。与教学资金来源多样化相比较,高校并没有随之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权力过于集中,缺乏透明;制度不合理、不健全;缺乏法制手段和配套措施,管理不科学、不严密、不规范等等,为高等教育腐败问题的形成与发展留出了“空间”。
    四是投资体制存在弊端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高校建设的主要经费靠政府拨款和部分自筹、贷款,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资金投放额度、投资效益及效能监察,除政府拨款的项目外,自筹与贷款的项目,受政府财政制约小,许多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支付,不按合同和付款计划执行,有些重大项目开支,往往是掌握重权的领导个人说了算。缺乏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制约,这就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提供了“腐败”的机会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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