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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0
近日,青海省认真落实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求集中查办四类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全省各项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安全、廉洁。目前,该省已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并由八个行业部门牵头狠抓治理。
该省成立了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仁青加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任务分解和责任单位,明确了牵头狠抓治理的八个行业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商务、经委等。 据悉,该省严肃查办的四类违法违纪案件包括: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工程招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等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的案件;违法违规审批立项,规避和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中因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由于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项目建设安全事故和重大损失的案件,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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