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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调整扩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范围

    2010-06-25

    近日,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对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部门进行调整。通知明确,省、市、县(区)三级保留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6个部门作为试点部门,其他部门虽不再作为试点部门,但相关工作仍可按原定方案和计划推进,以便为今后全面推行此项工作打好基础。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方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于6月20日前在当地政府和部门网站上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名称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的要求统一、规范设置,专栏位置醒目,便于查找;在专栏上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按照本地区、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的要求,分类发布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各试点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本地区的部门专栏建设覆盖率100%、专栏链接100%、目录发布100%、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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