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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启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010-05-21

    近日,广东省成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信用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召开会议专门部署,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全省近半数地级以上市参与试点。确定省法院、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等16个省直单位和中央驻穗单位,广州、深圳、佛山等9个地级以上市及其所属县(区)作为试点,参与试点的市、县两级所属部门包括发改、财政、国土、环保等16个部门。
    明确了试点工作的五项任务。一是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制定和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责任主体,规范有序地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二是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有关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实现页面展现、信息导航、访问权限等发布、管理及服务功能,及时更新信息。三是整合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与试点单位的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建立全省“一站式”信息公开平台。四是推动从业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共享。推动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充分共享。五是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试点部门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围绕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定并发布信用信息管理、信誉评价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确立了时间倒逼进度的工作机制。试点工作自4月下旬铺开,6月中旬完成。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具体时间进度做好方案编制、人员到位、工作部署、信息发布、资源整合和制度健全、工作总结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检查各单位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包括信息的集中度、查找频率、内容完整性、规范性及更新情况。领导小组将于6月中旬组织检查组赴各地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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