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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两《暂行办法》

来源:水利部网站     2009-10-10

    矫勇副部长主持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  

    9月17日上午,矫勇副部长主持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议,审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公告办法》)。会议听取了部建设与管理司关于《管理办法》和《公告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两个办法,研究讨论和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会议认为,信用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管理办法》和《公告办法》的出台,是我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治工发〔2009〕2号)精神,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将有助于加强水利建设市场动态监管,有助于解决当前市场主体信用意识薄弱和信用缺失的问题,有助于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推动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指出,建设与管理司会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在有关司局和地方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深入研究,广泛调研,做了大量工作,提交审议的《管理办法》和《公告办法》符合水利建设行业实际和特点,依据充分,内容全面,层次清楚,可操作性强,会议原则同意通过两个办法。会议要求,建设与管理司要根据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抓紧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报部领导签批后尽快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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