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机构介绍
  专项治理任务
工程建设项目决策
招标投标活动
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
城乡规划管理
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
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典型案件查处
创新体制机制 强化监督管理——江西省吉安市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及标后监管主要做法

    2010-05-26

    一、注重全过程监管,实现体制防腐、科技防腐和程序防腐
    一是构筑交易平台,实现体制防腐。为了解决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不利监督等问题,吉安市创新招投标体制,2003年5月率先在全省建立市级集中统一的招投标中心,将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全部纳入中心集中进行,做到一个场地、一套设备、一个网站发布信息。至2007年底各县(市)全部建立了招投标中心,将监管部门从事交易操作的人员和编制划归中心统一管理,使其人、财、物与监管部门彻底脱钩,实现了管办分离。目前,各乡(镇)全部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形成了市、县、乡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以来,累计完成工程建设交易项目1120个,总交易额81亿元,为市财政节约资金7.60亿元。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科技防腐。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了电子远程监控、多媒体信息发布、计算机业务管理、通信设备屏蔽和询标、电子评标等五大系统,实现了科技防腐。通过电子远程监控系统,对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影音同步监控,同时,相关领导和监管部门负责人可以通过吉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在线视频进行远程监督。通过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实现场内信息及时、同步发布,并对中标排序前三名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以及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情况在网上公示,防止因信息不畅和不公开而发生“暗箱操作”。通过计算机业务管理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和下浮系数,同时,通过询标系统,让评标专家和投标人“背靠背”进行询标,避免人为因素影响交易活动。建立电子评标系统,评标专家通过指纹身份认证登陆到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进行电子评标,使整个评标过程智能化,透明化,大大提高了评标质量。
    三是再造招标流程,实现程序防腐。为了防止投标企业的信息泄漏,有效遏制围标串标,对招标流程进行再造。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网上下载标书,取消报名环节。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取消了投标现场报名环节,规定凡参加投标单位一律通过网上下载标书,实行网上公开答疑,使投标人在开标前无法掌握参与投标的企业情况。
    (二)多银行多账户缴纳保证金。实行多银行多账户设立投标保证金账号或使用银行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规定开户银行必须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实行资格后审。即取消资格预审,在开标时对参与投标企业有关资质进行审查,开标后再组织人员对中标排序前三名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业绩等进行实地核查,使投标企业难以弄虚作假,实现了从程序性监管到实质性监管的转变。通过再造招标流程,不仅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而且使投标竞争更加充分,表现为参与投标的企业数量明显增加、实力明显提高,有利于好中选优,实现了程序防腐。
    二、强化部门履职,形成行政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监管合力
    一是构筑“五位一体”的招投标及标后监管体系。出台了《吉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及标后“五位一体”监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行政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部门的监管职责,促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构筑了“五位一体”的招投标及标后监管体系。强化了对施工现场人员在岗和履职情况、现场管理、合同履行、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工程结(决)算等方面的监管,有效地遏制了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现象,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是公开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制定出台了《吉安市政府投资工程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发改委、行业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内容和时限,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政府投资工程信息。并将政府投资工程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范围,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三是强化对部门履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对行政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市检查组抽查131个项目,发现573个问题,市政府将整改通知单发给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求各行政监管部门认真履职,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整改到位,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三、加强投资评审,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安全高效
    一是建立政府重点工程投资评审机制。出台了《吉安市政府重点工程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市重点工程投资评审办公室,评审人员从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以及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竣工财务决算进行评审,对重大工程量增减、材料单价变更、工程资金拨付及工程资金流向等进行审核。重点对项目资金全过程的监管,最大限度地遏制了工程价虚高,提高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市投资评审办成立一年以来,共审核资金11.36亿元,审减金额1.74亿元,核减率为15.4%。
    二是强化合同履行监管。明确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承诺的内容、条件、价格签订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一致,中标承建范围应与招标范围一致。严禁招标人随意扩大发包范围,将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暖通、电梯等)、市政配套、园林绿化等未纳入招标范围的专业工程随意增加给中标人,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三是严格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凡突破审批内容范围的重大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必须报发改委审批,报审计、财政部门备案。凡变更投资额在总投资5%以上的,必须经市投资评审办评审后,送市发改委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再调整工程预算。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决算价超过中标价20%的,监察部门还要进行专项监察。
    四、着力查案治本,不断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长效机制建设
    重点围绕土地审批出让、工程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腐败案件。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峡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罗某利用假招商引资非法骗取1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58万元),现罗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吉安市四方圆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无偿利用被征地农民的村级发展预留用地搞房地产开发,偷漏规费362万元,违规超容积率0.7%,以及利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受贿,原吉州区白塘街道书记、吉州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吴某已被逮捕;对泰和县105国道二改一工程围标串标主要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刑拘;青原区人民医院综合楼招投标21家投标企业提供虚假注册建造师证书被列入“黑名单”,并记不良行为一次;万安县移民办将库区公路工程报小建大、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现该案正在调查之中;市公路局副局长孙某利用职权通过“打招呼”,将工程违规转包给他人承建,从中受贿,现孙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对市公路局遂川分局出纳吴某利用单位工程款管理漏洞,携285万元巨款潜逃案进行责任追究等等。这些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具有典型性,为各县(市、区)同类案件的查办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吉安市政府重点工程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及标后“五位一体”监管的实施意见》、《吉安市政府投资工程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行政监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管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了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
 
】【关闭
 

主办单位: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技术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京ICP备09099461号
电话:010-88559354    邮箱:zzg@cstc.org.cn
浏览本网站,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