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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应把握好“三个关键”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09-12-31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在全国上下面临扩内需、保增长这一共同使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已日渐成为繁荣经济、改善民生、增强国力的重要手段,正因如此,深入推进工程建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就变成了一项紧迫而艰巨的现实任务。笔者以为,工程建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务必要把握好“三个关键”:
    关键工程。应集中优势兵力,紧密围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这一重点,全面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着重加强诸如四川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资金流量较大的关键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促使大工程既不出现大问题、也不发生小问题、尽量不出问题。
    关键环节。应切实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选派纪检监察人员跟踪靠上,大力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标投标活动、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工程质量与安全、资金支付流程、层层监督制度落实等方面的监管和督查,有效确保不在关键环节上出纰漏、留疏漏、有遗漏。
    关键人物。应突出抓好对项目建设主管领导和项目招标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能左右工程建设进程的关键人物的全程监督,重点检查有没有违规操作和违规拨付资金的行为、有没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有没有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的行为、有没有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有没有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等,切实预防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的滋生和蔓延,有效防止“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现象的出现,确保工程建设中的关键干部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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