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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重点工程预决算请专家把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09-10-29

    “寿宁医院另址新建项目工程原预算造价为4264.3万元,经县重点工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邀请专家进行审核,目前的预算价为3989.3万元,节约资金275万元。”日前,福建省寿宁县纪委执法室负责人在参与工程决算监督后,给寿宁医院另址新建项目部带来好消息。
    寿宁县今年共安排重点项目57个,总投资达54.0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28亿元。为保证资金投入安全有效,该县成立重点工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抽调纪检监察、财政、审计、规划建设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工程项目和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预算造价、结算造价和施工中变更造价等进行审核、监督。
    该县规定,重点工程项目和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在竣工后、决算审计前,建设单位应向重点工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报送经工程相关程序审核后的预决算文件等资料。领导小组对工程预算、工程设计变更、工程计量、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审查。对工程结算价超过预算价(或投标报价)10%但不超过20%的,建设单位应提供超出部分的说明材料,报领导小组审核;对工程结算价超过预算价(或投标报价)20%或增量突破50万元的,建设单位应提供超出部分的说明材料,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核,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审核结果,提出意见报县委常委会审议。分项工程或隐蔽工程在施工中变更造价估计超过预算价(或投标报价)10%以上的,建设单位应事先向领导小组报备。对工程建设中给国家造成较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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