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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创新思路 认真部署 扎实开展排查工作

    2009-11-23

    广西高度重视排查工作,把排查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按照早启动、早谋划、早推进的原则,在完成中央排查工作规定动作基础上,创新思路,在排查安排、排查内容、排查指标和排查要求等方面都进行新的探索和尝试,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为查找原因、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奠定基础。
    一是认真学习,夯实排查基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专业性、针对性很强,涉及面很广,必须加强学习,学深学透学精,才能胜任专项治理工作的需要。一方面,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做到意义认识到位、工作任务熟悉到位和工作要求掌握到位。另一方面,为做好储备知识,夯实排查工作基础,我区及时向出版社征订5000本《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律政策指导》,提前发放给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学习,提前掌握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用以指导实践,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创新思路,细化排查工作。根据中央《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自查标准,梳理自查项目,细化自查内容。同时,还反复研究,在中央六个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排查指标,增设了一个自查表和重大案件专报表,确保排查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通过排查真正发现问题症结,找出薄弱环节、监管盲区和廉政风险点。
    三是突出重点,加大排查力度。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以及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为排查重点,对2008年以来重点投资建设的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是否安全合格。通过自查自纠,找准突出问题,逐一摸清情况,逐一深入分析原因,逐一制定解决对策,及时整改落实。要紧紧围绕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附属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和使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逐一评估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等级,逐一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四是认真排查,严格执行纪律。把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自治区60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将扩大内需督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有机衔接起来,实现“无缝”对接,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性、全面性,确保把项目建设成优质工程、安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排查、逐级统计、综合汇总”的原则,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组织对本地区建设项目开展排查,各级发改部门统一提供分类造册的排查项目目录,各地各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项目开展排查,保证做到不漏掉一个项目,不放过一个问题,并一个表格一个表格地认真如实填写和统计。对自查不认真、汇报不实,以及在重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对有关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实施严格的问责。
    五是明确责任,创新督查手段。采取重点督查、调研督查、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对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一阶段的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实行分片包干制。将督查责任落实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等7个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实行分市包干、分片包干、对口包干,一包到底,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实行检查汇报签字负责制。各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情况,市领导和检查组组长要在汇报材料上签名,以提高责任意识。检查组要撰写检查报告,填写项目检查表,将存在问题的项目列出详表,由组长签名后,报送自治区专项治理办公室。实行责任追究制。自治区专项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全区各地各部门组织排查工作、落实排查责任和开展排查督促的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对任务不落实、排查不认真、检查不负责的行为进行通报,对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主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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