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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6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自查整改阶段后,湖南省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问题排查工作。 一、认真研究部署排查工作 湖南省于10月中旬,理清了全省2008年以来各类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工程建设项目清单,湖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排查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项目清单进行认真清查登记,按项目的类别、资金大小,划分了各行业2008、2009两个年度重大、重点、一般工程项目类别,将项目资金流向划分至市州和省直单位,实现备案待查。目前,共清查完结2008、2009两个年度14个行业的各类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7980个,涉及总金额9800亿元,为建立全省专项治理台帐做好准备。督促各市、州和省直单位落实中央的部署和湖南省的要求,严格按照自查标准对各自管理的项目进行自我排查、自纠,力求排查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 二、狠抓排查工作责任落实 为解决排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等问题,湖南省对排查工作实行责任制,采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把手总负责一抓到底,自查结果一把手签字盖章。实行排查结果责任追究制,各单位签字盖章确认自查无问题的项目一旦在监督检查阶段发现有违纪违规的问题,将交送检察机关查处,将严肃追究改项目主管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排查进度分级责任制,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的排查进度,各市、州和省直单位督促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的排查进度,各县区负责督促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一般项目的排查进度。进入排查阶段以来,湖南省始终把抓排查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不定期对各省直单位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排查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新开工建设的通平高速公路工地向地方政府和建设者调研了解有关用地手续报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排查情况。11月将组织专门督查组对全省第二阶段任务特别是排查任务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将对督查结果进行公布,好的提出表扬,工作迟缓、未见成效的通报批评。 三、注重舆论宣传和案件查办案工作 湖南省正计划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红网”、《湖南日报》开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报道专栏,及时把一些专项治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意见、专项治理工作动态信息、举报电话等予以发布。利用湖南卫视、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报道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任务和内容。通过宣传,加强社会监督,动员人民群众关心、关注专项治理工作,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增加查办案线索。 湖南省监察厅会同省水利厅重点对2008年四季度以来中央新增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水利投资项目三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1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11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对13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其中,2人受刑事处罚,6人撤职,1人通报批评,6人给予行政处分,5人暂停执业处罚。对华凌钢铁集团集团公司凌嘉园项目违规招标、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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