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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个重在”精心组织实施——河南省认真开展工程治理重点督查工作

    2010-07-02

    按照中央要求,2010年5月17日至6月6日,河南省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工程治理重点督查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工程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上下形成共识
    河南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提出,此次重点督查工作的目的是“三个重在”,即:重在发现问题,重在督促整改,重在推动工作,并就督查内容、组织方式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认真修改了工作方案。各省辖市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做好有关资料的汇总归纳工作,严格按照此次督查工作的要求对相关资料做了进一步梳理,为重点督查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精心组织安排,形成整体合力
    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工作方案。5月13日,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工程治理重点督查工作的通知》,对重点督查的内容、方式、组织形式等进行了明确。
    此次重点督查共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审计厅、环保厅等单位抽调了5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分别由5名厅级干部带队,对各省辖市和省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
    三、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
    各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各地在开展工程治理工作中六个方面的工作情况:一是突出问题排查情况,包括项目总数,发现问题总数,存在问题的表现形式等;二是查办案件情况,包括开展工程治理以来受理的投诉、举报、查办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件等;三是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情况,包括有形建筑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建立和落实违法记录公告制度情况,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件等;四是违规调整容积率问题清理情况;五是土地出让合同清理情况和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理情况;六是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建议等。
为杜绝检查走过场,确保工作实效,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工作责任。一是要求督查组工作人员对本人检查的内容及发现问题签字负责;二是要求被检查项目单位对督查记录表中自行填写的内容签字负责;三是要求组长代表各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签字负责。同时,对督查组反馈意见由各地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落实。
    四、细化工作措施,务求督查实效
    按照中央、省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重点检查比例不低于20%,对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分别从项目决策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供应审批,城乡规划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管,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七个方面,集中核对查验项目资料,做到不遗漏、不缺失。另外,对每个省辖市各类型项目随机重点抽查4-5个项目,采取现场实地察看与查验资料相对照的方式,进行“解剖麻雀”式的重点检查。既深入检查项目相关审批手续的申请办理资料是否合法齐备,申请办理程序与过程是否合法合规,又实地察看项目是否与资料对照。督查组对各省辖市办理中央和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件的情况进行了跟踪了解,切实做到转办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五、注重发现典型,总结先进经验
    各督查组注意发现各地区各部门在工程治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工程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从检查的情况看,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大力宣传政策法规,明确工作重点,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全面开展了排查工作,发现了一些明显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全省工程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阶段成效。
    在此次重点督查共检查项目338个,其中集中核查资料项目208个,实地重点抽查项目56个,省属重大政府投资项目74个,共发现存在七大类728个问题,分别是:
    (一)涉及项目决策立项审批方面问题48个,占问题总数的6.59%,主要是有的项目存在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无初步设计批复等问题。
    (二)招标投标方面问题154个,占问题总数的21.15%,主要是有的项目存在由不具备代理中央投资项目资质的机构代理招标事宜、未完全按核准文件进行招投标等问题。
    (三)土地使用权供应审批方面问题75个,占问题总数的10.30%,主要是有的项目存在无政府批准用地文件、无国有土地使用证等问题。
    (四)城乡规划审批监管方面问题82个,占问题总数的11.26%,主要是有的项目存在选址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提高容积率等问题。
    (五)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方面问题60个,占问题总数的8.24%,主要是有的项目存在无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竣工后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六)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管方面问题158个,占问题总数的21.70%,主要是有的项目存在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无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合同未备案等问题。
    (七)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方面问题151个,占问题总数的20.74%,主要是有的项目存在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未按规定时间编制竣工财务结算等问题。
这些问题大多是审批手续不完备,实际操作不规范。针对上述问题,各督查组共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548条。目前各地正在积极进行整改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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