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机构介绍
  专项治理任务
工程建设项目决策
招标投标活动
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
城乡规划管理
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
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典型案件查处
云南昆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格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0-03-18

    推进制度建设  加强督察督 办严格责任追究  严查腐败案件
    云南省昆明市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加强督察督办,严格责任追究,严查腐败案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该市出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将加强规范项目决策行为,规范招投标活动,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等8个方面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并细化为56项任务,明确主要措施、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同时,该市还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实施办法》《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等34项相关配套制度,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在排查过程中,昆明市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整改纠正到位,以召开推动会、联席会和座谈会等形式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四环十七射”、十八条支撑性干道、三十二条片区道路、“一湖四环”、地铁、机场高速等339个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察,组织特邀监察员对全市相关单位和县区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同时成立综合检查组对全市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督察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督办建议书、督办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
  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该市对相关人员失职行为严肃问责。去年8月至今,涉及工程建设领域共追究问责干部32人(含县处级干部3人),其中免职问责3人,停职检查问责6人,通报批评问责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5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问责6人,诫勉谈话问责处理8人。此外,昆明市还把查办案件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截至目前,立案侦查34件,其中查处大案21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0人,县处级以下干部19人。查处昆明市土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市规划局原总规划师、市水利局原局长、市滇管局原局长涉嫌贪污贿赂等一批大案要案。追缴赃款6000万元,冻结涉案资产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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