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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用重点抽查检验自查质量 以长效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2010-03-16

    3月9日,上海市召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汇报交流第一阶段自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君舒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沈骏主持会议,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会上,上海市工程治理办公室汇报了专项治理自查阶段基本工作情况,重点分析了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对典型案件予以了通报。市发改委、市建交委、市规土局、市财政局分别就系统自查情况作了汇报发言。
    会议指出,专项治理开展以来,上海市各责任单位进行了全面自查,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发现和纠正了一些问题,查处了一批案件。经初步汇总统计,2008年以来全市共立项9700多个项目(包括5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以及3000万元以下其他投资项目),在建、竣工的有10900多个项目(包括2008年之前立项、报建的项目),发现问题数1400多个,并采取边查边纠、以查促纠的方式,及时查处和纠正问题。专项治理以来上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建设工程领域信访举报共191件,目前已立案9件,查实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
    会议指出,上海要根据中央的要求,在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着力抓好“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建立一批规章制度、总结一批典型经验”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力争在解决难点和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下一步要围绕世博项目、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投诉较多的项目开展重点抽查,特别要注意对自查“零问题”、“零案件”的单位和地区进行抽查。要把重点抽查作为深入调研的手段,一方面发现和总结基层单位创造的好的经验做法,另一方面进一步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把边查边改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细致地进行梳理汇总,分门别类加以分析研究,针对工程监理不到位、违法分包、违法用地、违规变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进一步规范两级建筑市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特别是要通过“制度加科技”的思路和项目化推进的方法,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管理机制。
    会议强调,在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下,不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以权谋私的腐败案件,就难以推进工作的深入,也难以真正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查处一般的违规问题相对容易,查处问题背后的腐败案件需要花更多的精力。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加强与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的机制,共同做好相关办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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