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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3家企业"违建"被处罚

来源:新京报    2010-02-24

    2010年2月22日,北京市规划委公布了13家企业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对其进行了处罚。
    这份处罚名单中包括位于鸟巢西侧著名的“盘古大观”,朝内大街的“森豪公寓”。这些企业及违法行为是:
    北京市邮政公司:在东城区北京站前街1号建设业务楼时,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擅自增加建筑规模,违法增加建筑面积4618.65平方米。
    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在朝阳区建设B座等项工程时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公寓、酒店、商业3座楼顶部加建2层坡屋顶复合式四合院建筑12组。共增加违法建筑面积11297.62平方米。
   北京怡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朝阳区公园西路11号开发建设京达花园J8附属楼,在施工过程中擅自降低层高,加建第5层,局部6层,增加建筑面积1220.42平方米。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在朝阳区建设机电加工中心项目工程时边设计边施工(三边工程),造成建筑面积增加,未投入使用后未经规划许可,擅自进行部分改扩建。先后共增加违法建筑面积702.57平方米。
  北京科技大学:在建设学生公寓7号楼的过程中,未经规划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学生公寓7号楼外墙南北侧局部贴建了一层学生活动中心,建筑高度3.7米,建筑面积1393.79平方米。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建筑面积为103444.81平方米,共增加建筑面积1393.79平方米。
  北京美邦亚联:在朝阳区建设商业写字楼工程时未取得规划部门许可。
  房地产有限公司:局部外立面折线突出部分、商业群楼靠近玻璃幕墙部分、写字楼通道倒加层部分、酒店和写字楼地下二层夹层及地下锅炉房部分,共增加违法建筑面积9406.27平方米。
  京都信苑饭店:在建设过程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27层顶部加建5层的微波通信机房。增加层数增加建筑面积约1726.14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将外墙玻璃墙向外侧进行了延伸及调整,从而各层共计增加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将原与北侧开放的过道封闭增加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在培训中心东侧增建管理用房,面积约733.71平方米,共计增加建筑面积7259.85平方米。
  北京华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该单位违反规划许可证批准内容建设,擅自在公寓楼和写字楼首层大堂进行隔层,并将两个大堂一层原有的部分通透空间封闭,另外将两座单体间的连廊空间水平分隔为三层,连廊高度保持不变。该建设项目竣工后经实测,建筑面积共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共计5431.92平方米。
  中国天利航空科技实业公司:在丰台区郑常庄丰台路69号建设天利大厦(综合楼)项目时未经规划部门许可,擅自将建筑平面轮廓变化,工程主体南立面由原曲面形式改为平面形式;10层向东侧扩建约4米,增加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工程主体东侧原4层裙房屋顶加建风雨罩棚。由于上述问题导致以上三项共计增加建筑面积1754.7平方米。
  北京浩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安富经济发展总公司:在丰台区成寿寺于家坟14号建设成寿寺住宅楼1#楼项目时,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对原有部分阳台基础上增加了20个并进行封闭,共增加阳台建筑面积95.25平方米。
  北京世纪雄鹰科技:在未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下,擅自在海淀区青龙桥开工建设办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在东城区安外大街208号建设三利大厦时,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擅自调整内部格局和变更建筑外轮廓,违法增加建筑面积3425.6平方米。
  北京龙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东城区朝内大街建设森豪公寓时,未按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擅自增加商业走廊,并将阳台圆改直建设,违法增加建筑面积968.2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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