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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2010-02-02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青岛市专门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名字下发了相应的实施意见,并召开大会进行了部署。
    在总体思路上,把握了“五个一”。即“明确一个目标、解决一个问题、建设一个平台、形成一个体系、实现一个目的。”以实现政府引导、市场交易、规范运行、有效监管为目标,着力解决公共资源交易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构建统一、规范、便捷、高效、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逐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效率的最大化。
    在基本要求上,坚持六条原则:一是统一平台。建立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场所,全市各类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实行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规范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监督管理。二是资源共享。集中交易场所的各类服务设施共享使用,并依托软件综合平台,使各类交易软件在独立运行的基础上,全面实现网络联机操作、信息和服务共享、交易和监管同步。三是依法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使管理权、监督权和处罚权。交易操作机构按照职能权限和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则、流程及相关制度规定,开展交易活动。四是公开透明。公开交易规则、交易程序和相关信息,明确交易流程,实现全程网上流转,积极探索建立评估制度,确保交易规范、高效、公开和透明。五是分步实施。按照统一规划,在先期完成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集中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对其他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集中管理。六是市、区 (市)一体化。加快推进交易规则、交易软件、专家库、监察软件、工作机制一体化建设进程,努力实现市、区 (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发展。
    在具体工作上,力求有所侧重。把长期方向和近期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当前和长远的有机结合。从长期来看,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就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这一平台,将“应纳必纳”的事项,如交通、水利、国家有限自然资源的商业性开发、公用事业经营性项目等纳入这一集中交易平台,实现资源交易的市场配置,实现资源交易的集中管理。同时,加快推进市、区(市)一体化工作,搭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实现交易规则、交易软件、监察软件、评标专家库、工作机制一体化,从而实现市、区(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发展。从近期来看,重点是要抓好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启用后的运行和管理。目前,该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已经正式启用,建筑面积约5700平方米,使用面积约3800平方米,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全部纳入大厅交易,实现了交易办理网络化、专家抽取自动化、投标评标电子化、交易监控全程化、区域设置独立化、会议功能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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