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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一个“意见”总揽,七项制度配套—“一加七”模式构筑项目建设廉政“防火墙”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0-01-18

    以1个管理意见(《江阳区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意见》)为总揽,配套建立决策规范、招投标监管、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土地整理七项子制度的“1+7”项目监管体系,就是要规范项目建设全过程,让权力在监督中运行!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建立“1+7”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制度,从决策、立项、施工到结项的每个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管。截至目前,共查处项目建设违规违纪干部4名,处罚违规参与招投标企业6家。
    “工程建设一直是腐败的高发区域,以往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大多由职能部门‘一把抓’,经常出现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和超计划、超概算、超预算现象。我们必须探索建立一整套科学、系统、可行的保廉体系。”江阳区区长郑蓉说。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区按照“1+7”监管体系的要求建立“竣工投产一批、加快建设一批、争取开工一批、储备争取一批”的重点项目接续机制,对项目建设立项实行分层分类决策和部门会审、专家论证。财政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社会公益性项目、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决策,须经区相关职能部门会审、专家论证,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才能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
    为避免围标、串标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行为,江阳区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介评估、概算审批、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变更报批、项目建设信息公开等制度。政府各职能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上,按照“1+7”制度体系各行其责,相互监督,共同承担招投标、工程材料采购、工程变更、资金管理等环节的防腐工作。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衔接和制约,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健康有序推进。
    该市建设局负责人说,“监管体系的完善,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信息更加透明、反馈更加及时,工程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以及业主部门随意改动工程设计、缩减公益用地等行为也更容易被发现,去年第四季度我们就对两家违规企业给予责令整改、罚款、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理。”
    该区还出台《项目信息公开办法》,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环节、方法、时间、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在泸州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在项目建设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公示牌,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辟专栏进行公示,加大社会公众监督力度。
    “2009年,我区建设项目总投资是2007年的4倍,但群众对工程项目的举报、投诉明显减少,查处的工程建设项目违法案件大幅下降,这都是‘1+7’监管制度的功劳。”该区纪委一位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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