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机构介绍
  专项治理任务
工程建设项目决策
招标投标活动
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
城乡规划管理
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
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典型案件查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

    2009-11-09

    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两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研究提出了《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并组织有关部门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政府投资条例(送审稿)》,近期将上报国务院。研究起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改进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积极推进项目公示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安排,积极工作。交通运输部出台《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重点解决设计周期不足、工程方案比选深入不够、未批先建等问题。铁道部针对项目决策进行专题调研,及时从管理制度上加以完善。水利部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分解为加强水利规划管理、严格水利项目审批、提高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加强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管理、督促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强化水能资源开发管理6项具体任务,作出相应规范。国资委以查促建,全面清理企业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设项目后评价和项目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世行、亚行共同举办了第二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论坛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法规纲纪,预防和惩治腐败,优质高效廉洁地推进重点建设和民生工程。论坛对于进一步健全招投标制度,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组织起草统一的电子招标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修改完善评标专家库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序推进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各有关部门也围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采取了有力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对直属研究院所、直属院校和各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目前已完成了自查工作。着手修订《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组织编制通信建设项目施工和货物招标文件范本宣传贯彻材料。财政部加快推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立法,加强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协调。交通运输部组织研发了《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加强对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并对施工评标专家库的600多名专家进行了廉政和业务培训。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水运工程招标备案管理的通知》,规范水运工程招标评标行为。铁道部改进铁路招标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开标程序、信用评价结果使用、评标专家管理、项目经理安全考试等规定。修订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加大责任单位的事故成本。水利部将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分解为规范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规范评标工作、健全招标投标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4项具体任务。商务部派出检查组对内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地方在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审批及招投标过程中执行公开透明原则、操作是否规范以及工程建设情况,促进项目实施依法合规。配合国家发改委,加大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对所承担的招标项目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整改。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严把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市场主体准入关。法制办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征求各部门、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三是加强对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将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过程中违反决策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作为办案重点。审计署将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和招投标情况作为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重点内容,加大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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