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机构介绍
  专项治理任务
工程建设项目决策
招标投标活动
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
城乡规划管理
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
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
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典型案件查处
审计署要求突出重点 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2009-10-28

    近日,审计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专门监督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力度。
    《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一方面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大审计力度,揭示和反映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审计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计机关内部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审计机关的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和廉洁运行。通过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深挖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揭示和查处重大违背国家产业、土地和投资政策,重大铺张浪费和损失浪费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等问题;揭示和反映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和制度性问题,以及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意见》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重点内容,要求着力审计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情况、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情况、国家土地政策和矿产资源保护政策执行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情况、物资采购和管理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同时,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查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的协调沟通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意见》要求审计机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统筹安排,分段实施。2010年,重点是加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力度,组织开展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京沪高铁、西气东输二线等国家重大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对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部分严重超概算项目、土地出让、土地开发整理和矿业权审批出让情况、政府保障性住房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结合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中央预算投资分配管理和部分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重点审计。根据审计和审计调查反映的典型事例和有关移送案件线索的查处结果,适时集中通报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典型案例。
    目前,审计署已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计长刘家义任组长,设立了办公室,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8330963,举报平台地址:www.aud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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