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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0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社科院研究生院新校址、科研与学术交流大楼等重大基建工程的监督管理,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紧贴院党组关于组建院基建办的决策,同步研究制定了《中国社科院基建工程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已于近日以中国社科院文件印发全院执行。
驻院纪检组把加强对驻在部门基建工程领域监督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着力点,在2009年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组织在参与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等方面实施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组组长李秋芳在部署落实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时,突出强调“要把加强基建监督作为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一项具体举措,尽快拿出符合社科院实际的监督办法”,并及时部署组建了工作组,全程指导文件的研究起草,亲自参与内容的讨论和修改。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伟光重视和支持驻院纪检组制定《办法》,多次强调一定要做好基建工程全过程监督,做到“工程要建好,队伍不能倒”,努力打造“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廉洁”的基建工程。驻院纪检组紧贴院党组关于组建院基建办的决策,深入院内外调研,借鉴国内外经验,积极争取被监督部门支持,多次召集“纪检-基建”联席会议,主动邀请被监督单位参与《办法》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10易其稿,形成了《中国社科院基建工程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办法》后这样评价,“这是一项各个部门都欢迎的制度”。
《办法》从社科院基建工程实际出发,明确了实施全程监督、贴身监督的6个重点环节及17项主要措施:一是通过加强基建工作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实行基建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签署基建工作廉政承诺书,增强基建工作人员自律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和制度,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同步参与和招投标文件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完善投标单位廉政准入制,强化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三是实行工程廉政“双合同制”、基建项目督查制、设备材料质量及价格抽验制、主要设备材料询价指导制,建立监理单位协调督促机制,加强施工全流程监管。四是完善基建资金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实行基建资金审批“一支笔”制度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加强建设资金使用过程控制。五是建立实行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制、竣工决算审计制和工程项目后评价制,加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六是推行重要文件备案制、重要事项书面报告制,对重大事项实施实时监控。
《办法》还要求建立健全基建协调机制、基建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基建项目全程责任追究机制、经费和人员保障机制等四个机制,保障基建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监督。《办法》的实施为社科院防治基建工程领域出现不正之风,打造廉洁工程和优质精品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和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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