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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把政府投资项目建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来源:人民网    2010-04-01

    中央检查组将对工程建设等3方面开展1个月的督察
    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3月30日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全面正确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用严明的纪律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何勇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处在保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阶段。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三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为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何勇强调,要把握三个方面监督检查工作的共同点和各自的侧重点,统筹谋划、科学安排,使其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形成综合效应。要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的项目检查;加强对执行中央投资方向、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抗震救灾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使用等重要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招标投标、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的检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要把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不留隐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牢固树立有案不报、压案不查就是失职的观念,督促地方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决不姑息迁就。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长效机制,督促地方和有关部门把加强监督检查与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探索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责任机制、纠偏机制和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把政府投资项目建成“阳光工程”、“廉洁工程”。
    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建24个检查组,将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三个方面的情况开展为期1个月的春季检查。其中,21个地方检查组负责检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面情况;3个专业检查组,分别负责检查中央扩大内需保障性住房项目、水利工程项目和部分中央企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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