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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09-10-30

中央和国家机关扎实推进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7月,中央作出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重要决策。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牵头、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参加的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8月18日,全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两个多月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步调统一,工作扎实,专项治理工作呈现出深入推进的良好态势。
    领导高度重视 及时动员部署
    按照中央的要求,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落实措施。8月底,各部门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工作机构;9月中旬,各部门制定了工作方案。各部门负责同志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部门通过召开党组会、电视电话会、视频会等形式,对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动员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各部门部署工作中,相互支持配合,共同研究部署。牵头部门主动召集参与部门召开协调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注意吸纳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协同部门积极配合,支持牵头部门的工作。各部门讲政治、顾大局,不推诿、不扯皮,相互支持,协调配合,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制定工作方案
    各部门按照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实施方案》,制定了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工作方案。各牵头部门在广泛征求参与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反复研究,共起草了8个重点环节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这些指导意见明确了重点环节治理的主要措施、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是《实施方案》的重要配套文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各部门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注意细化工作内容,突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案件为重点,明确了检察机关参加专项治理工作的四项职责、八项任务,并集中公布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发展改革委抓紧起草了《政府投资条例》,已经主任办公会审议,完善评标专家分类标准的有关文件,已第三次征求各方面意见。不久前,还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第二届中国招标投标高层论坛,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国土资源部围绕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清理、矿业权审批出让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的若干措施和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以治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问题为切入点,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管理,组织力量对全国30个省(区、市)的在建工程质量开展了大检查。财政部发出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出台了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以对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组织4个检查组对环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网站,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全国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审计署要求把专项治理的审计任务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重点审计工商总局对全国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相关信息进行了梳理,摸清了全国工商机构掌握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底数。人民银行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中,要求下查一级,并着手修订基建管理办法。国资委加强对国有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部署中央企业开展排查工作。中央宣传部将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内参工作和舆论监督工作纳入工作重点,主动与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积极协助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
 各部门不等不靠,一边部署,一边工作,一些工作已取得实质性进展。交通运输部在全国交通系统推广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的经验,组织检查组对西藏、海南、湖北等地的在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开展了综合督查。铁道部派出检查组对铁路系统工程质量安全和招标投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水利部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的两个暂行办法,并已颁布实施。公安部将“金盾工程”项目作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制定了实施意见,并指导地方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整治串通投标等专项行动,加大了对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商务部派出5个检查组,对内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安全监管总局对工程建设安全问题开展调研,组织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工程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已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会同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出版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法律政策指导》,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政策依据。电监会重点对许可证管理、工程造价与定额监管、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治理工作作出了部署。目前,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正在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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