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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审计监督 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访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

纪检监察报记者 史文杰    2010-03-11

    审计不仅要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更要关注重大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在促进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同时,促进构建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充分发挥监察、审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对经济社会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其最终目的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现阶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在新的形势下,审计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独特作用?
“我们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资金运行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着力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审计的首要职责是监督。在这方面,审计机关始终坚持把查处重大腐败案件线索作为工作重点,注重揭露违法违规、经济犯罪、损失浪费、奢侈铺张、损坏资源、污染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主法治等问题,及时将审计发现的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查处,有力地打击了腐败。
    刘家义介绍,从这些年审计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看,多为内外勾结的“串案”、“窝案”,犯罪手法也更加隐蔽和高智能化,有的通过多种方式大规模异地转移资金,涉嫌洗钱;有的通过多家关联企业互相出具虚假证明或票据,涉嫌骗取贷款;有的违法进行内幕交易,涉嫌非法牟利。这些案件移送后,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威慑力。如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受贿、贪污,被判处死刑;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风险管理处原副处长胡汉成受贿、索贿,被判处无期徒刑;重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唐文峰违规低价出让土地及挪用公款,被判处无期徒刑。仅审计署2008年以来,移送的重大案件线索即达170件。
    关注财政资金运行和重大投资项目——进一步加大跟踪审计力度
    刘家义说,在财政资金运行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方面,主要是顺着财政资金的流向,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确保中央决策和部署落实到位。今年审计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两大目标”(促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成好“八项任务”。
    在这方面,审计机关有着丰富的经验。特别是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后,审计署迅速组织1.2万余名审计干部对3.2万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救灾款物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延伸调查了重灾区的3800多个乡镇、9500多个村和7.6万多户受灾群众,发布了4期审计结果公告;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后,审计署组织4900多名审计干部对1万多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已发布两期阶段性审计情况公告;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为确保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所需资金的安全、科学和高效,审计机关除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等做好检查工作外,在所有审计项目中都关注了中央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还组织开展了6600多项跟踪审计,检查了8000多个投资项目。
    “在上述跟踪审计中,全国审计机关核减投资或结算额300多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00多亿元。审计机关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公告,在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提出一万多条审计建议,促进健全完善制度近1000项。”刘家义说,如审计署提出的抓紧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关注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和境外投资风险、完善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等建议,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纳后起到了较好效果。目前,审计署关于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情况、城市基础教育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部分地方电力建设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已转发各省市区人民政府和中央各部门单位。
    刘家义介绍,2010年,审计机关将从两方面着手,推进财政资金运行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一方面,加强对中央相关政策实施情况和效果、政府投资和新增贷款等情况的审计调查,检查财政支出、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的结构和投向,关注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京沪高速铁路、西气东输二线、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重特大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推动项目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
    刘家义说,以推动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为目标,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1999年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33万多人(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2万多人(次)。
    刘家义介绍,今年,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全国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评价、结果运用、问责和整改等制度,不断总结和完善不同种类、不同级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同时,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以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合法合规及科学有效性;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重大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对直接监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监管的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及个人遵守有关廉政建设规定情况等。
    “对违法违纪违规及失职问题,要坚决揭示和反映,并依法处理和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刘家义说。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注重揭示和查处重大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影响恶劣。中央对此高度重视,2009年8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决定由中央纪委牵头,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审计署等单位为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这一专项治理工作正在全国扎实有效地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刘家义说,为深入推进这项工作,审计署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坚持把专项治理与加强日常审计监督相结合,各项审计都要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相关事项作为重要内容,注重揭示和查处重大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大违背国家产业、土地、投资和环境保护等政策的问题,重大铺张浪费和损失浪费问题,乱上项目、建设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等问题,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商业贿赂等案件。
    “我们还要注意结合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揭示制度方面和制度落实方面的漏洞,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促进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刘家义说。
    “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进一步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刘家义最后说,“我们将严格审计管理,严格审计纪律,并始终把审计纪律和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和‘生命线’,大力推行审计机关内部事务和审计业务的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筑牢监督‘防线’,使审计人员不想、不敢、不能违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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