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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提出五领域经济活动不“招拍挂”就是违纪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0-02-08

    “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的经济活动,只要发现没有‘招拍挂’,就是违纪,就要查处。”在近日召开的江西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省委书记苏荣斩钉截铁地说。
  近年来,江西省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坚决遏制重点领域的腐败行为。2009年11月,江西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明确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5个领域的经济活动全面推行“招拍挂”的公开出让制度,并规定:凡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令、强令等方式,影响公共资源交易,干扰市场经济运行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按违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公共利益及国有资产损失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对相关领导人实施问责。
  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对推进重点领域经济活动“招拍挂”、完善公共资源阳光交易机制也提出要求。根据部署,江西将加强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和出让的规范管理,全面推进“招拍挂”公开出让制度;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制度,健全“招拍挂”操作程序,严惩“招拍挂”中的违规行为,特别是领导干部变相插手操纵交易的行为;完善全省评审专家信息库和信用库网络,健全“黑名单”禁入制度,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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