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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推行“十个百分之百”管理

    2009-11-16

  河南省焦作市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推行“十个百分之百”管理。按照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叶青纯的要求,省纪委、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对这一做法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主要内容
  焦作市于2008年10月提出,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十个百分之百”管理,经过试点,于2009年正式推广。“十个百分之百”是指对所有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使用政府融资资金以及各类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做到:百分之百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百分之百遵循基本建设程序、百分之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百分之百公开招标、百分之百监管监察到位、百分之百不出质量问题、百分之百不出安全责任事故、百分之百不拖工期、百分之百预决算审计到位、百分之百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围绕“十个百分之百”管理制度的推行,焦作市积极探索完善配套机制。一是实行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实行一包到底的专项服务机制。将2009年确定为“项目服务年”,对重点项目明确分包领导、制定工作推进方案。三是建立考核机制。修改完善了市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由市监察局协同市政府督查室,督办“十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
  二、基本运作机制及特点
  “十个百分之百”管理机制,涵盖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十个方面内容,体现了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中应当遵循的要求。其实质是科学决策机制、项目推进机制、部门协作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的有机融合;核心是提升项目管理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根本是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关键是全程监审。
  “十个百分之百”的基本运作机制可归纳为“两评、三审、四贯穿、五步走”。“两评”,即群众评议和专家评价。“两评”以不同的形式体现在项目实施的多个环节,是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十个百分之百”有效推行的前提。“三审”,即发改委初审、财政局评审和专业机构复审。初审重点是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施的紧迫性;评审重点是资金的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有效保障;复审重点是对评审结论的科学性进行再把关。“三审”是“十个百分之百”有效推行的基础。“四贯穿”,即工程全程监管、项目运作全程公开、审计全程跟踪、监察全程监督。“四贯穿”是“十个百分之百”有效推行的保障,是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一条主线。“五步走”,即开展前期、公开招标、项目实施、竣工结算、绩效评估五个步骤环环相扣、依次推进。“五步走”构成了“十个百分之百”的基本框架。
  “十个百分之百”管理制度的五个基本特点是:第一,以科学民主决策为先导。拟建项目必须经过考察分析后纳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库”备选,再经过征求民意、专家论证研究后才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纳入“财政项目支出滚动预算”管理。这些管理环节中主要体现的是科学和民主。第二,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仅让群众参与决策,而且要求不出质量问题、不出安全事故、不拖工期、不拖欠工程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第三,以公开公正为原则。对于按规定程序审批确立的政府性投资项目,要通过规定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示,提高透明度,特别是项目招投标、监理单位选择等关键环节,都公开进行,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予以保证。第四,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十个百分之百”管理机制在规范执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又增添了新的内涵。如在科学民主决策方面,建立了项目储备制度,为项目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在项目审批方面,依托行政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实行联审联批,提高工作效率。第五,以全程监审为保障。“十个百分之百”管理机制中的一条主线就是全程审计、全程监察。管理机制中提出,审计机关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全部进行竣工审计,并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同步审计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勘查、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监察备案制度,对招标投标等重要活动实施监督。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年来,焦作市通过推行“十个百分之百”,所有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十个百分之百”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第一,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筑了防范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防火墙”。“十个百分之百”管理制度,创新了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决策、资金安排使用、工程建设实施、质量安全管理等环节,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一是推行阳光决策,进一步规范了项目审核。今年前9个月,焦作市共批复财政投资项目17个,总投资5亿元。在初审期间,市发改委共审减投资4808万元,审减率近10%。二是加强事前监管,实行了评审复审机制。今年前9个月,焦作市财政部门共评审复审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政府类投资项目158个,评审复审政府性资金7.24亿元,审减1.19亿元,审减率16.44%。三是加强过程监控,完善了工程项目管理程序。严把基本建设程序,对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实行“一审一核”制度(审材料、核现场),保证了全市项目100%手续合格;严格执行监理委托制,实现了“四控、二管、一协调”(质量、安全、造价、进度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四是加强事后监督,强化了工程决算审计和跟踪审计。审计部门审计的5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共审计建设资金2.47亿元,审减4701万元,审减率19.03%。
 第二,提高了政府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办理效率。借助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联审联批。如规划部门将“一书两证”的办理期限由原来的一个月压缩至最快7天即可办结;建委将“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期限由原来的15天压缩至最快3天即可办结。二是重点项目建设施工质量明显提高。今年1月至8月,建设项目无一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市区85%的建筑工地达到了标准化工地的标准。三是招投标程序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率和应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四是采购成本进一步降低。
  第三,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十个百分之百”引入了群众参与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在研究论证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决策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在资金使用管理上百分之百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在质量管理上百分之百不出质量事故等,都是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在具体实施中,一是建立了“建委收取、财政储存、劳动监督”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今年以来,焦作市对30个建设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进行了公示。二是建立了诚信等级评价机制,为每家企业建立诚信档案。三是妥善处理农民工信访问题。
第四,促进了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十个百分之百”实行全程监督,明确了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实行了监察备案、动态报告、效能监察、有奖举报、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维护了政府形象。今年1月至8月,焦作市共对6个单位和17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了问责,没有发现一起涉及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腐败问题。同时,通过实施这一制度,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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